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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●南方日報記者 羅銳
  見習記者 周歡
  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一宗徵地拆遷款分紅的糾紛,經過1個多月的調解,終於有了新進展,這讓鐘君安鬆了一口氣。鐘君安是廣東日升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,他的另一頭銜是田頭村等4個村的“法制副主任”。
  在惠州,像鐘君安這樣的人還有很多,他們有著同一個頭銜——“法制副主任”。目前,這一基層法律服務新模式已覆蓋惠州全市1249個村(居),919名“法制副主任”忙碌在田間地頭。
  去年6月,省委書記胡春華在沙田鎮調研時指出,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適應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新形勢,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法治惠民找到了好抓手。
  省人大常委會去年12月對惠州市推行村(居)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經驗開展調研。在今年1月召開的調研評估會上,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稱,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既是依法化解基層矛盾的新方式,也是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新形式,在增強群眾法治觀念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
  村民開始主動用法
  在田頭村,每家每戶都有鐘君安的名片,村民一有事就向他求助。2009年11月,鐘君安開始受聘兼職擔任田頭村的“法律顧問”(“法制副主任”的前稱),主要職責是普法宣傳、法律援助和糾紛調解。
  田頭村兩個相鄰的村民小組因土地權屬發生了多年的糾紛,甚至還打架。村委會左右為難,後來鐘君安出面調解,先打感情牌,再為兩組“支招”,建議雙方按土地面積平均分配。
  聽了鐘君安的意見和建議後,兩個村小組最終握手言和,化解了多年積怨。其中一個村民小組長黃衛忠說,鐘律師很會平衡大家的利益,他的調解方法村民們能夠接受。
  “我們站在公正立場做工作,就是要最大程度尊重民意,權衡當事雙方的利益訴求,通過民主協商方式,讓雙方都滿意。”鐘君安說,“法制副主任”雖與家長里短打交道,卻在化解村居矛盾、維護農村穩定、推進基層民主法治。
  田頭村村支書、村委會主任曾兆雄說,以前村民遇到糾紛,不是吵架就是打架,有了“法制副主任”後,打架現象慢慢沒了。“村民現在遇到問題懂得用法律途徑,口頭禪從‘我打你’變成了‘我告你’。”
  類似的“法制副主任”例子還有很多。目前惠州919名“法制副主任”中,有執業律師339名,公檢法幹警355人,其他法律志願者200多人。
  突出公益專業規範
  2009-2010年,惠州先後在惠城區和惠陽區推行村(居)委聘任“法制副村長”和“法律顧問”試點。2012年,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,惠州在全市推行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,並將該項工作列入年度法治惠民實事大力推進。
  惠州市委書記陳奕威說:“隨著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,社會矛盾日益凸顯,公民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不斷增強,我們既要堅持‘由民作主’理念,又要堅持依法辦事原則,以法治思維加強社會管理。”
  實施“法治惠民”工程,推進村(居)法制副主任制度正是這樣一個創舉。
  法制副主任由市、縣(區)組建法制宣傳志願者隊伍,各村、居向志願者機構提出意向,並與志願者個人簽訂聘用合同,一般聘期為三年。惠州制定了志願者服務章程,統一標識,公佈聯繫電話,要求“法制副主任”一年內履職時間不少於48小時。通過建章立制,惠州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具有公益性、專業性和規範性這三個特點。
  “基層在維權過程中有時其實也很難,因為村民法律意識大多比較淡薄,習慣用土辦法解決問題,容易激化矛盾。”惠城區水北社區“法制副主任”楊健華說,而律師具有法律專業素養,清楚問題如何依法依規處理,相對比較規範。
  2011年,水北社區居委會被承租人拖欠了300多萬元租金,多次催討無果後,準備採取非常規方式催收。得知情況後,楊健華馬上趕到,一邊勸導一邊提出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,結果第二天就收回了租金。
  增強法治管理能力
  幾年摸索,惠州的“法制副主任”從最初兩個鎮試點發展到1249個村(居)全覆蓋。這一基層治理新模式滿足了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務,暢通了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渠道,增強了村居“兩委”幹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管理村務的能力。
  田頭村村委副書記朱偉華說,以前對法律法規把握不准,開會討論村務決策時,往往對村民的意見建議可不可行、會不會違法違規心裡沒底,容易激化矛盾。“現在有了‘法制副主任’幫忙把關,村幹部有底氣了,工作也順暢了。”
  在惠陽區淡水街道橋背村,“法制副主任”葉晨律師日前開展了一場以村、社區“兩委”換屆選舉為主題的普法宣講活動。村幹部在聽完講座後表示受益匪淺,對規範選舉程序的認識更深了。
  在推進過程中,有關方面發現一些需要不斷完善的問題,比如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比例偏低,公檢法人員身份角色與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矛盾等。對此,惠州提出將不斷增加社會律師所占比例,體現“法制副主任”的中立性、專業性,爭取今年律師比例達到60%以上。同時積極探索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的長效性,加強對“法制副主任”的教育培訓,提高他們服務社會的責任感和自覺性,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,並且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相應的退出機制,使這一制度更具動力和活力。  (原標題:“法制副主任”田間地頭普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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